京法所完善执业管理制度。1、严格管理,修订完善各类律师管理制度,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并做成纸质版本张贴在所里明显方位,以时刻警示各位工作人员,案件分类汇总制度化,重要案件由林丽主任亲自跟进把握,分门别类,分类汇总,力争做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高质量法律服务的有机统一。2、完善、规范财物和分配等制度。京法所不断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积极制定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和分配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情况;3、事务所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行合理的分配制度及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由专人负责,办理财务税收事宜,遵守国家财务税收规定,严格依法纳税。4、事务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收费,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及时查处有关违规收费的举报和投诉。所里规定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5、事务所严格按照规定为聘用的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目前,已经按规定为所有的律师、实习律师和其他人员办理了规定的社会保险。按照规定,逐步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基金。6、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的情况。目前,事务所聘用律师注重业务能力和人员素质,注重团队建设,所有人员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里对所有人员都按律所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7、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情况。所里对这些实习人员精心辅导,实践锻炼,严格要求,在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方面都有显著提高。8、在业务档案、律师执业档案建立和管理等方面,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承办业务的案卷和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妥善保管。9、关于事务所章程、合伙制度实施的情况。事务所管理完全按照事务所章程和合伙人有关规定运行,负责人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依法承担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管理责任。合伙人会议为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事务所根据本所章程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协助本所负责人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