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党内法规建设提到新高度,明确了党内法规建设乃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亟待深化。2019年4月《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发布,标志着2018年11月部署开展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次集中清理工作圆满完成。这次集中清理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加快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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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党内法规建设提到新高度,明确了党内法规建设乃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
2012年中共党史上的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启动,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筛查。在1178件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322件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二者共占58.7%;继续有效的只有487件,其中42件还需适时修改,这有力维护了党内法规体系的协调统一,便于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
在此基础上,2013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出台,它提出了在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目标,这比1991年出台的第一个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1991年10月—1993年3月)》晚了22年。毕竟党内法规的规模和体量没有国家法规那么大,其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对简单。只有当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之时,才需认真整理。为了确保规划纲要的实施,2013年还出台了党内“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战略任务。
2015年党内法规建设大幅提速,主要从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两方面着手。例如,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修订廉洁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制定“八项规定”,从制度细节回归党的优良传统,确实达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之效果。自2012年以来,共修订颁布了90余部党内法规,囊括了完善组织制度、划出纪律红线、加强监督执纪、着力选贤任能等方面,增强了党依规执政的本领,加强和改善了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使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得益彰。
2017年6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新形势下的党内法规建设进一步作出了统筹部署。同年10月党的十九大召开,强调“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同时,重申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党建格局,把制度建设作为贯穿其中的基线,强调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意义和作用。
2018年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颁布,2018年全年共制定中央党内法规74部,且以制定出台主干党内法规为牵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完善党的组织体系,为实现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其中,《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及在2019年1月实施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最具代表性。第二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也于2018年11月开始,并到2019年4月完成,共废止54件,宣布失效56件,还对14件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中央党内法规作出一揽子修改,为形成科学严密完备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再次“把脉问诊”。(沈玮玮、龙舒婷,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02 “党内法规”相关文件
党 章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修改)
准 则
1.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条 例
1.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3.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4.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5.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6.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7.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9.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10.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 (试行)
规 则
1. 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2. 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规 定
1.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
3. 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4.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5.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6.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7.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8. 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
9.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10. 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
办 法
1.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2.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3.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4.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
5.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6. 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
7. 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8.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9. 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10.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细 则
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03“党内法规”相关学术论文
1.坚持依规治党
作者:宋功德(中央办公厅法规局)
来源:《中国法学》2018年第2期
内容提要:坚持依规治党,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布局中,依规治党是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管党治党与制度建设、治理与法治、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等若干重大主题的交汇点,一通百顺、一堵百塞。坚持依规治党,要学习贯彻习近平依规治党思想,治党必依党规、党规必成体系、立规必重质量、执规必动真格,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关键词:习近平依规治党思想;依法执政;党内法规;从严治党
2.国家治理体系视角下党内法规研究的基础概念辨析
作者:王伟国(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来源:《中国法学》2018年第2期
内容提要:随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学日益成为一门显学。但是,与传统的法学学科相比,党内法规学仍处于起步阶段,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还主要在浅层次徘徊。围绕党内法规研究存在着认识混乱甚至误读或曲解,这不仅阻碍了党内法规研究的进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依法治国成效的认识与评价。对党内法规研究涉及的基础概念进行辨析,不仅有助于澄清模糊认识,也有助于领会中国共产党治党治国的实践逻辑、制度逻辑。为此,必须以准确把握国家治理体系中以党的主张为统领的政策制度体系、以党章为统领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以宪法为统领的国家法律制度体系等三套关键性制度体系为理论前提,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状况为实践依据,厘清党的主张、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党规、党内规矩、党的纪律等基础概念。
关键词:过失犯;注意义务;标准人;被容许的风险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研究反思 —— 以“党内法规”话语为例
作者:廖奕(武汉大学法学院)
来源:《法学家》2018年第5期
内容提要:就法律话语理论发展而言,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话语研究极为必要。法学话语具有形式多元、去权力导向和情感主义等特征,对其体系化的研究应遵循历史实践逻辑。此种逻辑,在以“党内法规”为代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的流变中可得到实证。党内法规体系话语的勃兴,反映了当下中国法治意识形态和法律治理过程的全面深化。然而,大量的相关研究忽略了法学话语的历史语境和限制条件,在学科体制的规训下难以发挥真正的理论引导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的构建,应当在更广阔的历史条件论述中推进,形成新的分析框架,重视对理论策略问题的讨论。
关键词:法学话语;党内法规;
政法话语;法治意识形态;历史实践
4.正当性、权限与边界——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党内法规之证成
作者:江国华(武汉大学法学院)
来源:《法律科学》2019年第1期
内容提要:在传统行政法上,诸如政府与公务员、公立学校与学生之类的关系属于特别权力关系之范畴,这种关系由其内部自带体系的规范调整,并排除法治主义的作用。二战之后,基于法治观念和人权理念的提升,特别权力关系的适用范围尽管有所收缩,但其所作用之领域仍属于“法治普遍性之例外”。鉴于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具有特别权力关系的一般属性,行政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不仅可以充当党内法规的正当性基础,而且也可以为党内法规的适用范围与效力边界提供理论依据。正是基于特别权力关系,党内法规才具有独立于国家法体系而独立存在的正当性;同样是基于特别权力关系,党内法规的适用范围当受“特别关系”之拘束,其效力不宜漫过“特别权力关系”之边界。
关键词:特别权力关系;党内法规;正当性;权限;边界
5.论党内法规的基本范畴
作者:伍华军(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来源:《法学杂志》2018年第2期
内容提要:党内法规基本范畴是党内法规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推动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关键环节。在党内法规理论体系中,党内法规与党内法治、领导与执政、民主与集中、权利与义务这四对范畴,正确揭示了党内法规的本质与规律,涵盖了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可以作为党内法规的基本范畴。
关键词:党内法规;基本范畴;全面从严治党
6.党政合设、合署背景下的行政法治变革与完善
作者:蒋银华(广州大学法学院)
来源:《行政法学研究》2019年第3期
内容提要:在地方治理中探索党政合设、合署的行政法治变革,既是新时代行政法的重要命题,也反映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宪法定位以及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共同要求。此次党政合署改革,应当坚持“依宪改革”“中央统一领导”“地方自主、积极”的法治理念,总结我国党政合署的有益经验,从权责统一、行政法与党规相协调、行政行为规范以及监督体系等四个方面,确立我国党政协作行政法治模式的基本框架。
关键词:党政合署;行政法治模式;党内法规;制度构建
7.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重在实效
作者: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来源:《东方法学》2017年第4期
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要求,并将“党内法规体系”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使得“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法治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要注重实效性,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党内法规实效性机制建设:要强化党内法规实施的组织保障体制建设。解决上下党内法规的效力等级关系问题,根据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原则,通过及时修改《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方式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党委制定党内法规的权力。依据科学和合理的分类方法,建立比较科学和完善的“部门党内法规体系”。消除国家立法与党内法规两张皮的问题,确保党内法规简明扼要、实用高效。加强党内体系建设必须要从抓党内法规的规范体系的源头出发,确保党内法规真正在管党治党方面发挥自身的行为指引作用。
关键词: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性文件;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效性
8.党内法规的功用和定位
作者:陈柏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
内容提要:执政党强调党内法规,源自特定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之前,党内政治生态存在一些问题,体现在政商关系、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干部乱作为和不作为等方面,故党内法规体系的主要任务在于重构良好的政治生态,具体一是推进反腐败斗争,二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能动性。党内法规应当在“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框架下予以定位,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担纲者”。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应立足中国的宪制结构,增强党在中国宪制结构中的领导能力,为宪制运行提供政治价值,发挥党组织的能动性;同时健全运行机制,促进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关键词:党内法规;法治体系;政治生态
9.党内法规的定位探析
作者:刘昱辉(中共中央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
来源:《河北法学》2018年第10期
内容提要:党内法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党内法规予以准确定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发挥党内法规的功能和作用。对党内法规的定位,一方面要厘清党内法规的外在定位,界定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道德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要探讨党内法规的内在定位,即党内法规要追求什么样的价值目标,要通过党内法规在党内实现一种什么样的党内治理状态。
关键词:党内法规;法律;道德;外在定位;内在定位
10.政治与法律的耦合结构:党内法规的社会系统论分析
作者:张海涛(山东大学法学院
)
来源:《交大法学》2018年第1期
内容提要: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展示了一幅现代社会功能分化的理论图景,对于创新认识党内法规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功能高度分化致使社会子系统“运作自成一体”,“运作上的封闭”体现了系统的自主性,而系统的不自足性又刺激了“认知上的开放”,系统间由此出现了互相激扰和信息过渡的结构耦合。党内法规一方面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政党规范,属于政治系统,另一方面通过党政联合发文等规范形式使其进入到法律系统之中,由此既激扰法律系统同时又接受来自法律系统的知识反馈,实现政治系统的“运作封闭”与“认知开放”,成为政治与法律的结构耦合机制(耦合结构),解决了执政行为的“悖论”与“套套逻辑”。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政治与法律“去界分化”的危险和法律系统向“开放系统”回归的隐忧。基于此,应当从社会系统论的认识出发,通过“党内法治”调适政治系统的“运作自成一体”,发挥宪法的结构耦合功能抵御“去界分化”趋势,并以“系统/环境”的分析路径明确“国法-党规”关系,实现党规国法的互进共生、和谐发展。
关键词:党内法规;结构耦合;去界分化;社会系统论
11.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正当性论证——基于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关系视角
作者:张立伟(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
来源:《中国法律评论》2018年第1期
内容提要:一种规则体系的正当性论证离不开合法性要素。对于一般意义的社会规范而言,合法性往往表现为接受国家法的审查,而对于国家法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而言,往往还需要有合法的权力授予机制。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正当性论证中,合法性要素更为重要。不同于乡规民约、公司章程等一般的社会性规范,也不同于行政部门或者准行政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在历史、现实、规范等不同维度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关系呈现出多重结构。现有的有关党内法规的正当性论证理论中,尽管运用的理论框架有所不同,但往往对党内法规持外部性视角,从整体上解释党内法规的正当性及其与国家法的关系问题。本文力图从党内法规内部切入,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党内法规,分别阐释其与国家法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党内法规的正当性理论。相比党的自身建设类党规,党的领导类法规的正当性论证更加接近于行政部门或者准行政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要素在其中也更加重要,需要在不同层面上都得以体现。
关键词:党内法规;正当性;软法;合法性;特别权力关系
12.新时代中国行政法学的转型与使命
作者: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
来源:《财经法学》2019年第1期
内容提要:新时代中国行政法学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其中最重要者有三:其一,在新时代,传统行政管理向公共治理转化,对传统的行政主体理论、行政行为理论形成了挑战;其二,在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行政机构与党的机构合并或者合署办公对传统的民主、宪制和法治理论形成了挑战;其三,现代高科技迅猛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对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及其理论形成了挑战。为应对这些新挑战,新时代中国行政法学应特别注重国家治理创新,关注现代行政法学新的历史使命。新时代中国行政法学的新课题主要有五:一是党内法规与行政法治的关系;二是行政决策法治化的途径;三是行政执法的正当法律程序;四是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五是廉政和反腐败的法治机制。
关键词:国家治理;合署办公;党内法规;行政法治;大数据
13.论党内法规制定中的党员参与
作者:章志远(华东法大学法律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来源:《法治研究》2019年第2期
内容提要:党员参与对于提升党内法规的民主性、增强党内法规的执行性和塑造党内法规的权威性都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经由党章和若干条例、准则的规范解释,党员参与党内法规制定的规范依据得以充分彰显。新时代理想类型的党员参与党内法规制定模式,应遵循“全程参与——过程民主”“有序参与——形式民主”和“有效参与——实质民主”三项基本原则。为了进一步发挥党员参与在党内法规制定中的作用,应及时建立基层立规联系点、立规听证会和立规意见征集回应等三重机制,促进新时代党的建设良规善治局面的形成。
关键词:公众参与;党内法规;党员参与;良规善治
14.准确把握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含义——兼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
作者:刘松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来源:《法治研究》2019年第2期
内容提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已经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识。但长期以来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表述基本是重复性的,缺乏深入的、针对性的阐述。如果脱离实际和国情理解这句话,实践中有很多问题就不好解释,党领导改革和法治建设也很难顺利进行。准确把握这句话的含义,需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性、一致性,结合不同的时代背景,考察改革与宪法法律稳定性的关系,以及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的要义,特别是要关注2018年宪法修改对政治制度带来的深刻影响。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对衔接协调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党内法规;时代背景;宪法法律;稳定性;宪法修改;国家法律
15.党内法规概念的历史考察——兼对新时代依规治党必要性的思考
作者:刘长秋(上海社会科学院)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9年第1期
内容提要:党内法规作为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力行依法治国及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充分关注和重视并不断强化的一个极重要概念,并不是在我国自创而生的一个没有任何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的概念,而是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在我国政治学乃至法学研究领域的一个强化运用。在我国,党内法规最初是出于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之需要由毛泽东同志首先提出的,或者说是出于管党治党的需要。“党内法规”这一概念之所以被《党章》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等党的权威文件确定下来,有其必要性与必然性。因为无论从语义学的角度还是依据现实的需要,“党内法规”这个名称比其他名称更为科学和实用。党内法规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其提出或被重视和强化,完全是党内法规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依规治党的理性选择,也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历史
16.党内法治基本范畴、原则与逻辑
作者:肖金明(山东大学)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9年第2期
内容提要:提升党内法规研究学理化水平,推进党内法规学学科化,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基础理论研究。站在学科化的高度上,以学理化的标准,深化党内法治基本范畴、基本原则、基本逻辑研究,应当以依规治党 - 依法执政、党的建设 - 党的领导、党内民主 - 党内权威、党规权力 - 党规权利、党内法规 - 党内法治等基本范畴,为党内法治理论奠基;以依规治党原则、党章为本原则、义务优先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法治统一原则等基本原则,为党内法规制度树标;以治理 - 法治 - 善治逻辑、人民 -政党 - 国家逻辑、民主 - 权威 - 法治逻辑、权力 - 权利 - 义务逻辑等基本逻辑,为党内法治实践导向。加强党内法治基本范畴、原则和逻辑等基础研究,对推进党内法治制度和实践创新,全面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党内法治;范畴;原则;逻辑
17.党内法规制度的当代发展与体系化努力
作者:郭世杰(国际关系学院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9年第3期
内容提要:梳理党内法规制度的历史沿革情况,有助于理解党内法规制度的当代发展,能够理顺党内法规相互之间的前后传承、左右关照等脉络和逻辑上的相互关系。目前,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当务之急是实现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努力方向大致从宏观的制度设计层面、具体的实践操作层面和理论层面等三个维度展开。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体系”重在强调党内法规制度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化”是指运用科学标准对党内法规制度排列整合,实现有机结合、互相呼应和无缝衔接。
关键词:党内法规;历史沿革;当代发展;体系化
18.论党内法规清理的功能、困境与出路
作者:欧爱民;赵筱芳(湘潭大学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湘潭大学)
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9年第3期
内容提要:党内法规的清理具有统计、审查、处理、协调等功能,但现行党内法规的清理模式存在主体不明确、清理方式单一、清理标准模糊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其功能的发挥,需要进一步明确清理主体、完善清理方式、建构不同的清理标准。确立“谁主导制定,谁主导清理”的清理主体原则;明确清理的方式,建立以单项清理、专项清理为主,集中清理为辅的多元清理模式;根据党内法规的不同类型,明确设定应遵循的清理标准,如适应性标准、合法性标准、合规性标准、时效性标准、形式标准等。
关键词:党内法规;清理;清理标准;分类清理
19.党内法规评估标准体系化探究
作者:李福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来源:《广东社会科学》2019年第2期法学要目
内容提要:党内法规评估标准是党内法规评估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开展党内法规评估活动的关键所在。当前,党内法规评估标准尚不明确,可供参考的标准主要集中在合法性、协调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层面,为了提高评估的全面性和客观性,有必要尝试运用立法后评估的基本理论以及借鉴立法后评估的实践经验,增加对党内法规合宪性、合理性和实效性的考察,确立体系化的党内法规评估标准,以实现对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的科学评估,促进党内法规制度整体质量的提高、协调性的增强、执行力的提升。
关键词:党内法规;评估标准;质量;实施效果;合法性;合理性
20.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概念、类型与制度成长
作者:施新州(国家法官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来源:《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内容提要:党内法规研究是一门新兴的学问,结合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过程,对“什么是党内法规”这一“元问题”进行回答是党内法规研究的起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一个系统性概念,从党章开始,它衍生出了党纪、党规、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党内法治体系等诸多概念。在党内法治和国家法治构建过程中,“党组织的结构”、“党组织的功能”和“党内法规制度”三者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模式,清晰描述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成长逻辑。因而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建构中需要同时关注其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内涵,并在国家法治相关制度成长中不断完善。
关键词:党内法规;党内法治;国家法治;制度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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