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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第112、113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公示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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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12/4/15    点击次数:1095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北京市律师协会于2012年3月21、22日组织进行了第112、113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
    “第112、113期面试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协会网站日进行了为期15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未有向北京市律师协会对“公示人员”提出异议。
    根据公示情况,第112、113期“公示人员”请于4月12、13日到北京市律师协会二层办事大厅领取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具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鉴定意见书》(简称“意见书”),申请执业人员将此“意见书”粘贴在《律师执业许可登记表》中“协会意见”页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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