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7月,被司法部及全国律协评为“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优秀律师”
2、2012年7月,被司法部及全国律协评为“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优秀律师”
3、2012年4月,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协评为“2009—2011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
4、2013年7月,被司法部及全国律协评为“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优秀律师”,
5、2013年6月,被西藏司法厅评为“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律师”,
6、2013年6月,被拉萨市司法局评为“拉萨市优秀律师”,
7、2013年6月,被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委、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8、2014年9月,被朝阳区司法局评为“朝阳区优秀律师”。
9、2015年1月,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协评为“北京市优秀公益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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